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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五章暂行军规(2/2)

在非战争状态时,主力队实行末位淘汰制,表现最差的一分人将被赶回下级队,而下级队中表现优异的也有机会主力队。至于战利品,则除非赵抗特别规定,不然全给他理,这样一来军权、人事权、财权便集于赵抗一,也就是说,这支军队实际上成了他的私军

近卫团与骑兵团的待遇最好,一般士兵每年有基础军饷五贯,步兵团的士兵则只有两贯,而预备队则本没有军饷。军官们的军饷自然要多一些,伍长的军饷是所在队士兵军饷的两倍,以后每升一级翻一番,而副职则是正职的八成,看起来似乎不是太公平。但是,这些只是小,关键还在于战功的加成。

而营长开始因为拥有了独立指挥权,指挥才能比个人勇武更为重要,所以营长是全营斩首总数的八十分之一,三大营等各支队主帅则是下人均军功的十五倍。所以说只要军功上去了,各队的收差异并不是很大,当然在队里自然立功要容易,这也是没办法的。再说了,选人也是公开公平的,谁叫你没那个本事去呢?

一切缴获要归公,违者扣除相应军功。

获知消息后,不先向长官报告,反而四散播的,生死签。

军官打伤下级或者言辱及下级家人的,必须赔偿并接受削减军功的罚。

的五千人则作为预备队,其中绝大分都是后来陆续加的新兵,毕竟他们没有经过严格的筛选,训练时间也短了

受到削减军功罚,却无足够军功可减者,立即死。

至于军官的选,伍长的选由士兵间空手互搏选;排长则是在伍长间用去刃的兵决斗来选;连长除了以上两项外,还需要考弓术;而营长以上还需要考兵略,另外还需要能写文理通顺的文章。现在军队规模有限,团级指挥官全空缺的问题还不算大,由赵抗直接负责指挥。至于抚恤金的详细规章制度,因为目前大家基本都是独,还是等日后情势安定下来再议。

军规方面则可以说严厉得近乎苛刻,但却非常公平,官兵平等的思想由此渐渐人心,比如:

在战斗与训练时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命令,个人抗命死个人,队抗命死该队主官。当数级长官的命令冲突时,以军职最在前线的军官发布的命令为准;若发布命令的长官不在前线时,营长以上可以便宜从事,但若未能获利,则要受削减军功的罚;若擅自主张导致损失严重将被死。连长以下则必须严格执行命令。有异议时任何人均可以向上级提意见,但命令必须执行。

未奉战役指挥官将令时,抢掠财、**妇女、杀戮百姓等扰民行为均要受到严惩。其中,**妇女、烧毁房屋和杀伤人命的,犯事者立即死,其上级军官视情况以削减军功至死不等的罚;而其他只造成财产损失的情况,必须赔偿受害者损失,并视情形以削减军功乃至死的罚。

赵抗规定,士兵每取得一个任务内的敌军首级,军饷加一贯。也就是说只要斩首数够多,就算一直当小兵收也能和朝廷大员的俸禄差不多,更何况军功上去还能得到提升。而伍长则是自己的斩首数加上下斩首数的十分之一,副职若战时接替的话军功正职算,平时则士兵算。排长是自己斩首数加上下斩首数的二十分之一,连长则是自己斩首数加下斩首数的五十分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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