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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好想、好想追出去,找到易烯臣,告诉他她好喜欢他。
她确定了她是不喜欢潘则安的,更别说之前被误会的季曜然;然而,在这一瞬间,她也确定自己真的失去他了。
天气寒冷,然而丁香的办公室里,每天都漾着冬季里难有的春意,只是这股春意传不到她的心底。
下班的时间到了,丁香伸了伸懒腰,打了个小小的呵欠。
最近工作变得很无聊,但她依然拼命、依然努力让自己转移注意力。
她不禁蹙起眉头“喜欢的话就自己拿,要不然我要丢掉了。唉!这么漂亮的花,丢掉了真可惜。”甫一说完,她办公室里的三姑六婆、老老少少,只要是女性,不管是上司还是下属,全都冲向那一束包扎得很漂亮的玫瑰花束。
丁香苦笑的看着这一出闹剧。
“Ich塂ich…”她小声地念了一遍。
今天是德文、昨天是西班牙文、前天是挪威文…
她发出了简讯。
因为她实在没有勇气开口,没有勇气解释那些误会,只好凭借着可以不用开口说话的手机,每天每天的传简讯给他,而内容永远都是那句话--我爱你,用世界各国的语言表达。
他会因此而谅解她吗?可能吗?
潘则安送来的一百朵玫瑰,也是每天每天,但她就显得兴致缺缺,摆着那么大一束不是喜欢的人送的花,还真有点刺眼。
她知道华丽的花束比较适合姗姗姐或者其它女人,但却永远不会适合她。
她为潘则安的愚昧观察能力感到可惜。
她固定在下班前五分钟把这一百朵艳丽的玫瑰花处理掉,原本是要全数扔进垃圾桶,但工读小妹看了觉得可惜,第一天就要求让她抽了几枝带回家,结果第二天大伙儿如法炮制,每个人分一分很快的就分光了,抢手得很。
反正丢了可惜嘛!她想。
“慢慢分,垃圾记得要分类丢好,我先走啰,拜拜。”丁香笑着离去,还顺手带上门。
走到停车场,她开出自己的小车。
这辆MARCH她很少开,通常都是骑着小绵羊到处跑,只是最近开车的频率变高了些,因为她打算在今天买一束花给自己。
她舍不得放在机车的篮子里让它吹风,就怕骑太快把花给吹坏了。
“回家了。”她笑了,笑得有点儿凄凉,车子顺利地驶出停车格。
路上,她买了一束白色海芋,准备给自己。
她不要玫瑰花,不要她不要的感情。
易烯臣的对面坐了一个很美艳的女人。
这是他的第一个大客户,出手很大方,对他很好,好到让他觉得她好像对他觊觎些什么、好到令他怀疑她是看中他的才能还是他的人。
只见她有意无意地甩了甩一头染成咖啡色的大波狼卷发,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,上了唇彩的嘴唇微张。
她不是他喜欢的型!
易烯臣暗自批评着,低胸的豹纹上衣,她不冷吗?现在可是冬天,她穿得太暴露了,不及格;眼神太勾人,心性不定,这也不及格;讲话老是偏离主题,抓不到重点,更是不及格。
不过这种人,要当短期的情人好像不错。
常瑀菲推了推他,手若有意似无意地滑过他胸前,挑逗意味十分明显。“跟美女讲话还闪神,是不礼貌的喔!”她噘起嘴,故作不满状。
“对不起。”他知道她是故意触碰他的,但他不介意。“我们刚刚讲到哪里了?那…地板就决定先采用这种设计款式,好吗?”